问题标题:[上海]房产继承、赠与公证过户手续
问题内容:上海. 我同哥哥 .父母及哥哥的一个女儿 我的一个女儿同住,房子为公房买下的产权房.产权证的名字是 哥哥的 ,买下房子 的 时候 户口本上为6人 哥哥患了 重症.由于父母需要人照顾.我 没有 自己住的地方. 哥哥去公正处立了 遗嘱。 公证书上 的 内容先 说 了 房子的地址面积 我将所应有的份额赠与 XXX 所有 此遗赠在本人头脑清醒下自书。 . 哥哥去世.他女儿结婚 户口迁出为此我 给了她2.5W做补偿,她也写下了自愿将户口迁出,以后 房子与她无关的字条和 手印。 以后由于父母多病 在弟弟 父母身上花费了 大量的 金钱和 精力.一直没有钱去 办理公证过户 .5年以后 ,我父母相继离世界. 如今我 要 办理过户,交了1W多 块的公正费用 却遇到了麻烦 公正处需要我哥哥女儿的一个签名,现如今她却不 肯签。 我 该如何是 好? 有 几个疑问.1 我 哥哥的 女儿是否存在继承权? 2公正处解释 说买房的时候哥哥的 女儿在户口本里.所以必须要 她的签名。那为何公正费用是 按照房价的总额的 2%来收取的? |